新闻是变化着的生活的记载。没有变化,就没有新闻。人们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是新闻”就是新闻新奇性特点的形象表述。显然,事物或生活呈“常态”时不是新闻,呈“非常态”时就是新闻了。
读我们的新闻,总觉得不舒服,觉得别扭,觉得“常态”与“非常态”颠倒了。信手拈来几条新闻分析一下:
——光明日报
——东北健康网
——中国广播网重庆
…… ……
这些事情怎么会成为新闻呢?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本来应该是清楚的;老百姓本来应该看得起病,尤其是在“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正确领导下;绝大多数人本来就是乘公交车上下班的。
这些事情属于“常态”,是不该成为新闻的。仔细想想,原来是这些“新近发生的事实”颠倒了。
执法依据早就颁布实施了,执法程序、执法权限也规定的很清楚。只因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争权夺利,中饱私囊,有油水的法争着抢着执,有油水的活争着抢着干,导致执法依据不清,执法程序混乱,执法权限形同虚设。
“常态”应该是老百姓看得起病。只因药厂老总贪的贪,搂的搂,医院采购人员要回扣,医生要红包,医疗管理干部索贿受贿……导致药价提升,医疗费疯长,老百姓确实看不起病了。
大多数人上下班是乘公交车的。只因自己驾着豪华轿车耀武扬威、横冲直撞上下班的是副处级以上的“人民公仆”……
想到这里,觉得这些事情之所以成为新闻,理由是有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都紊乱了,老百姓都看不起病了,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都或驾私车或驾公车上下班了……“非常态”变为“常态”了。某个地区,某个部门偶尔采取一点措施纠正一下,把本不该成为常态的“常态”,变化为“非常态”,这样的做法,这样的事件,具备新闻的特征,确实该算新闻。
不过,读这样的新闻感到不舒服,感到别扭却是永远的。
2006.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