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经验行不通的商议民主问题(Ⅰ)
考虑到本文为了夯实所论述的命题——被新极权时代的御用学者和启蒙知识分子吹得神乎其神的包括商议民主在内的西方经验,在与以党天下为本质特征的中国社会及其表象(思维结构、观念与制度)发生碰撞时,会出现因思维结构不同导致经验行不通的尴尬现象——的方法论基础,以免出现意识形态领域(包括与官方意识形态敌对的反意识形态领域)的简单化现象,已经写得又臭又长,像个倒立的金字塔。为了照应前文,在正式论述经验行不通问题之前,不妨撮述部分引言,以便引出相应的结论,并使全文的结构紧密连贯。
如前所述,我采取笨鸟多飞的办法,不避逻辑学家嘲笑的那种低级谬误“在这个之后,所以因为这个。”(post hoc,ergo prorter hoc)或者是布留尔描述的受“互渗律”支配的那种神秘联系:“接近这个,所以因为这个。”(juxta hoc,ergo prorter hoc),花很长篇幅转述布留尔的《原始思维》,以便说明西方学者在《民主与分歧》中所描述的商议民主经验,在中国难免会遭遇经验行不通问题,并因此把原本不相干的两本译著扯到一起。如果不改变党文化的(准)原始思维结构,“中国的科学也好,民主也罢,‘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扯淡’。”(准)也者,乃是因为共产党人和党文化思维,既不是原始人和原始思维,也不是文明人和文明思维。准确地说,这是一群在现代国家与社会崛起的新型野蛮人和野蛮思维。透过他们的自我标榜不难看出,他们的野蛮思维是服从另类互渗律(辩证法)的、本质上具有神秘的和原逻辑(神化逻辑)的性质的思维。这种思维结构和思维方式就是妙不可言的“辩证法”。作为一种诡辩术,辩证法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神化的或者说先验的、前定的(原)逻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这种神化逻辑自诩的终极真理和必然规律。面对共产党人用“辩证法”武装起来的花岗岩脑袋,一切行之有效的人类经验,无论传统的、中国的也好,现代的、西方的也罢,十有八九都会遭遇经验行不通问题。借用朱学渊先生形象生动的说法就是“马列孔孟,繁简皆误”。美国人用于解决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公民和他们的代表之间的道德分歧的商议民主,一旦移植到共产党中国,难免淮橘成枳。于是,“他者永远是他者,我自岿然不动。”
按照主编和译者之一应奇在《当代实践哲学译丛》总序中高屋建瓴的说法:
实践理性和实践哲学在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和主干的中华文化传统中一向颇为繁盛。在近世以来的以古今中西之争为经、以道器体用之辨为纬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实践理性新维度的开展和实践哲学新形态的寻求也依然是中国文化之“灵根自植”(唐君毅语)和“灵根再植”(杜维明语)的题中应有之义。但由于文化渊源和制度实践方面的原因,较诸西方亚里士多德、康德等大哲,中国本土传统不能不谓仍有缺憾难能之处……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与东方出版社创设的这套译丛,旨在集中展示当代西方特别是盎格鲁-萨克逊传统中的实践哲学的第一流成果。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聚焦方向和基本定位,外在的理由在于,在当前中文出版界蔚为风气的西学翻译工程中,仍然缺乏对这一主流传统特别是其前沿进展的深入全面的关注,这不能不说已经极大地制约了汉语思想界对西方学术的全体大用的系统把握……内在理由则在于,在从“语言学转向”到“实践理性转向”的大背景下,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的沟通融合不断地摇撼和移动着理性与非理性、形而上学与后形而上学、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哲学文化与后哲学文化的边界与视界,盎格鲁-萨克逊传统的深刻变革不但在“不可承受之重”的大陆传统和“不可承受之轻”的后学流裔之间别开生面、创获甚丰,而且提供了一方面更富包容性地综合以希腊和罗马为代表的西方自身的大传统,另一方面更具前瞻性地回应全球化与多元文化之挑战的概念和理论资源。我们期望并且深信,哲学和文化传统的这种返本开新、创造转化的个案中所体现的洞见、智慧和勇气,将为处于现代国家构建、市场秩序构建和个人认同构建同步进行的转型期中国社会之中,参与塑造中文学术的自主形态的人们提供难得的滋养和有益的借镜。
既然带着盛世中国文化教士“参与塑造中文学术的自主形态”的虔诚发了这么大的宏愿,当然要加倍努力。本来,至少就《民主与分歧》而言,原作者完全是带着他者的问题意识、针对美国社会进行言说的。言说的内容根本与中国无涉。如果编辑和译者认为它能够为中国的文化学术和政治实践“提供难得的滋养和有益的借镜”,只要解决版权问题,按照信、达、雅原则翻译、出版即可。出于礼貌等原因,免不了要请原作者写个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或者互卖互夸的中文版序言。因为兹事体大,如译后记所言:“本书的翻译是笔者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西方哲学中的实践理性转向’的组成部分”。即便请原作者写个中文版序言,也要体现共产党人凡事讲究“认真”二字的革命精神。为了让两位美国人也卯足精神,写好把美国商议民主理论与当代中国商议民主实践相结合的序言,避免盲人摸象辄发议论,应奇先生堪称不辞劳苦、不远万里、不厌其烦、拐弯抹角地构建爱国统一战线:
特别感谢……感谢台湾中央研究院钱永祥先生、澳大利亚Deakin大学何包刚教授和浙江大学陈剩勇教授提供相关资讯和英文大作,从而使原作者在中文版序言中处理商议民主理论之于当代中国民主实践的相关性时有所参照和依凭。
于是,中文版序言中就有了一段道听途说、友情客串、隔靴搔痒的两结合滑头文字:
无论我们还是其他西方理论家都没有充分注意到商议政治在中国的可能性。因此,当应奇教授和东方出版社鼓动我们思考本书的观念之于当今中国的相关性时,我们深感愉悦。尽管《民主与分歧》中引用的大多数例子来自美国的经验,仍有理由相信这些概念和原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它们也许并未被普遍接受,但它们在道德上是可普遍地辩护的。
这段却之不恭的隔靴搔痒文字是典型的实用主义小滑头言论,堪称八面玲珑、滴水不漏。既满足了中国学者和出版单位咸与“当代中国民主实践”的政治面子和需要,又照顾到自己的政治原则和“美国的经验”。大家也就可以坦然共享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版税和利润收益。“没有充分注意到”既是事实描述,也为辩护留有余地。“深感愉悦”只是尊重主人的请求并愿意考虑某种或有或无的可能性。“相信这些概念和原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则是政治上永远正确的含糊其词,令人想起“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好处。既可以对自由世界解释成向异教徒传教,宣扬民主的普适价值,也可以面向党国解释成“接近这个,所以因为这个”,满足“当代中国民主实践”的浑水摸鱼需要。至于它在基本价值观和利益存在对抗性冲突的中国能否成为“被普遍接受”的好东西,道德上是否“可普遍地辩护”,则是天晓得的事情。不过,既然当事人之间“可普遍地辩护”,谁还愿意跟金钱过不去呢?只有希拉里那样天真的傻大姐,才会不自量力,拿早已习惯成自然的中国特色删节行为当回事,声称要跟官家的出版商打官司,结果弄得鸡飞蛋打,真真假假的盗版作品满天飞,让官商和私贩吞了版税。
既然如此,也就足够了。外邦人的友情客串和隔靴搔痒,完全可以被用辩证法武装起来的花岗岩脑袋拿来宣称“接近这个,所以因为这个”。很多不明就里或者无可奈何的热心人不是也按照“接近这个,所以因为这个”,把中国特色的两会(政协和人大)比附成风马牛不相及的议会民主制国家的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吗?连政协和人大代表团出访民主国家,都按照对等和对口原则分别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负责接洽。政客和文人拿西方国家的商议民主为政治协商制度辩护,用商议取消民主,把商议民主转换成商议专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自从清末以来,移译西方原典就是真真假假或者半真半假地向西方学习、实行洋务运动(满清)或者改革开放(中共)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期”译事更盛,早已蔚为大观。首先应该承认,即便翻译、介绍或者转述西方原典的目的、内容和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难免存在布留尔所谓“译文本身就是一次背叛”的不足,这些汉译著作还是为国人开眼看世界,反省诸身,改变原始、野蛮、僵化的思维,学习西方的经验教训,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照。但也应该承认,即便不考虑“翻译是不可能的”这样晦涩、艰深的语言学悖论,“译什么”、“怎么译”之类问题,也难免会受制于翻译、出版者或明或暗的主观欲望。用精神分析学的术语来表述,就是受制于主事者的意识、潜意识或无意识。因为无论是有意识、潜意识或者无意识的选题和操刀,哪怕是对所谓“实事”或者“事实”的观察、描述与分析,都难免会受到怀特海所谓“重要性”问题的制约(参见其《思维方式》)。离开了受制于“重要性”的观察,我们看到的只有一堆令人眼花缭乱、既毫无意义也无从描述、分析与归纳的“杂多”。如果考虑到中国是一党专政的极权国家,决定“译什么”、“怎么译”问题的“重要性”意识,几乎是自明之理。移译的原典如果本来就是糟粕,固然还是糟粕。即便是西方经验的精华,经过花岗岩脑袋的过滤,也可能会变成糟粕。或以为,这种说法只能对应斯大林、毛泽东式的极权时代,对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新时期”已经不适用。我当然不会愚蠢到仅仅基于敌对思维武断地认定所有的出版物都是中宣部或其麾下新闻出版署的囊中之物和得意之作。更不会聪明到基于改良思维认定会有很多雅(庙堂)俗(民间)共赏的灰色尤物和漏网之鱼。只要那个美其名曰宪法的破烂玩意中还堂而皇之地写着“四个坚持”,只要党天下和中宣部犹在,只要还存在“扫黄打非”和禁书目录,我更愿意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愿这种顽固的敌情意识和敌对思维不会导致对翩然起舞于体制内外的云间鹤们及其神来之笔、得意之作作出诛心之论。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翻译、出版者的主观意图如何,在官方一如既往实行党权垄断、拒绝民主化,并试图用所谓多党参政议政的政治协商制度达到商议专制目的,掩饰、美化一党专政,取消、替代和化解臣民日益强烈的实行多党竞争的宪政民主诉求的情况下,无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自由与专制的矛盾,而非民主国家内部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及其代表之间的道德分歧(例如自由与平等的矛盾,或者两位美国作者所谓自由至上主义与平等主义、程序主义与宪政主义的矛盾),盲目鼓吹商议民主,至少略类汉朝那位不食人间烟火的混蛋皇帝发出的“何不食肉糜”之问,难免有答非所问或者转移视线、回避矛盾和以朱乱紫的嫌疑。对于此类务虚高蹈的清谈或者热议,我总是免不了疑神疑鬼,并试图用显微镜去辨别东西与同异。倘若请北大神医孙东东诊断,大概属于偏执型受迫害狂后遗症或者综合症。至于在美国语境下,“商议民主”是不是更高、更好、更彻底、更全面、更有效的民主形式,则是与本文无关的话题。
商议民主的逻辑前提和政治条件是民主而非专制。这种商议政治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和他们的代表之间的商议。中共当局的政治协商制度则是很另类的商议政治。这种商议政治是分成几个不同层次的差序格局:强盗集团内部的商议(党内商议)-强盗集团与帮忙或者帮闲之间的商议(政治协商制度的准党内商议或党外商议)-强盗集团与作为受害者的臣民之间可能存在的某种商议。第一个层次的商议既可以是独裁领袖(强盗头子)与大小不等的众喽罗之间的商议(如毛泽东时代),也可以是权力相当的党内各派系和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商议(如“新时期”的寡头政治)。其次是通过政治协商制度进行的“党外商议”。因为它的名与实在相符与不相符之间,难以定义,加上引号以示区别。如果称之为“准党内商议”或“准党外商议”,肯定都错不了。这种党主与被恩准参政议政的所谓民主党派之间的商议,是老子党与儿子党之间的商议,固然可以奴仆视之、蓄之。美其名曰民主党派的遗老遗少,不少人干脆就是阴阳人或变色龙,有的是公开、半公开和不公开的双重身份(地下党员),有的是生前或身后光荣入党(共产党)。“新时期”的新气象则是增加一项同先富起来的官僚资本家商议。商议的对象既然是包括御用花瓶和文人在内的党奴,方式方法自然是居高临下征求意见(俗称纳谏),党奴则或拾遗补缺或歌功颂德。最后一层才是政治中免不了存在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博弈型商议,即党主与臣民特别是反对派之间的商议。遗憾的是,由于中共当局过分迷信暴力与谎言,到目前为止,还不存在合法的或者说正常的公开、公正、公平与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商议(政治斗争)通道。偶尔进行的被迫商议(如同达赖喇嘛私人代表商议),根本谈不上公开化、制度化、正常化、合法化。所以说它是“可能存在的某种商议”(哪怕是动不动就弄得头破血流的商议)。
这里不妨先把问题和答案挑明。问题:既不存在商议民主所必须的逻辑前提,也不具备商议民主所必须的存在条件和适用原则情况下,商议民主如何可能?答案:“经验行不通”。在我看来,由于思维方式、问题意识和语言环境根本不同,《民主与分歧》借两位美国作者之口提出的“商议政治在中国的可能性”问题,是一个故弄玄虚的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坚持搞什么“商议政治”,注定只能是商议专制。问题在于,商议民主不是商议专制,和解也不是不讲正义原则和政治条件的和稀泥,更不是把嗜血的强盗政权合法化。
2009年6月12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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